领航出书网策划思政、党建方向著作,诚邀教师评职称出书,可合著、可独著,国家新闻出版署ISBN书号及CIP可查
《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研究》
《思想政治***传播研究》
《***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浅论》
《国企基层党建***探索与创新》
《***教育党建与思政工作研究》
内蒙古党校教师评职称文件为: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党校(行政学院)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17号
各级职称晋升所需学术著作条件为:
第三章能力业绩条件
第十一条教授
(二)实践工作能力与业绩
2.科研咨询方面。须同时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中的3条,其中自治区本级第(1)(2)条为必备条件,盟市旗县第(1)条为必备条件。
(1)自治区本级: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自治区(省、部)级以上〔含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项目2项。盟市旗县:主持完成自治区(省、部)级以上〔含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盟市(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
(2)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调研咨询报告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3篇发表在国家报刊和核心期刊上的论文,或有1篇以上被《中国社会科学》或《新华文摘》全文发表或全文收录。获得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批转)的调研咨询报告2篇,可视同于完成1篇发表在国家报刊和核心期刊上的论文。
(3)公开出版学术著作一部以上(独著或参与写作),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或多部专著字数累加不少于15万字);或主编参编自治区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规划教材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或多部教材字数累加不少于10万字)。
(4)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1项,或中组部好教材1项,或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政府奖二等奖1项,或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成果奖(决策咨询成果奖)二等奖1项,或全区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咨询成果一等奖1项(只限于盟市旗县)。
第十二条副教授(盟市及以上)
(二)实践工作能力与业绩
2.科研咨询方面。须同时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中的2条,其中自治区本级第(2)条为必备条件。
(1)自治区本级:主持完成自治区(省、部)级以上〔含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盟市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盟市:主持完成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2)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调研咨询报告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3篇发表在自治区(省、部)级报刊上的论文,或有1篇以上发表在国家报刊或核心期刊上,获得副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批转)的调研咨询报告2篇,可视同于完成1篇发表在国家报刊和核心期刊上的论文(只限自治区本级)。
(3)公开出版学术著作一部以上(独著或参与写作),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如果是几部专著字数累加不少于5万字);或主编参编自治区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规划教材一部以上,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万字(如果是几部教材字数累加不少于4万字)。
(4)获中组部好教材1项,或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政府奖三等奖2项,或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成果奖(决策咨询成果奖)三等奖2项,或全区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咨询成果二等奖1项(只限于盟市)。
第十三条副教授(旗县)
(二)实践工作能力与业绩
2.科研咨询方面。须同时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中的2条。
(1)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调研咨询报告3篇以上。
(2)主持完成盟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3)参与出版教材、论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万字(如果是几部著作累计不少于3万字)。
(4)获中组部好教材1项,或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政府奖三等奖1项,或全区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咨询成果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