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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下沙报废汽车回收,为客户和中介商保守商业秘密

    2024-05-22 02:00:01 48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值50%、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6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50%的;

    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要求的;

    报废车辆隐患多。机动车辆达到报废程度或到了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隐处存在、时时存在,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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