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也叫专利买卖,就是指有着申请专利权和权利人把申请专利权和专利交给别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
专利转让交易6大方式
1.合同式专利交易
任何一宗专利交易都将以合同形式确定。合同式专利交易特指不以专利交易中介机构为传导,而是按照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所设定合同要件,专利出让者与受让人双方自主进行专利交易方式。
专利转让方法
2.拍卖式专利交易
拍卖是在众多竞买人的参与下,以价格竞争的方式对拍卖标的进行竞买,每个竞买人只要满足购买能力及相应条件,就可以参加竞价,而且都有出到价后得到拍卖标的的机会,其过程相对公开透明,有助于限度实现拍卖标的价值。
3.招投标式专利交易
招投标式专利交易主要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其基本流程是根据专利供给者、需求者的委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招投标交易机构组织招投标活动。
4.电子竞价式专利交易
电子竞价式专利交易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采用限时、连续、竞争报价的方法,按照价格优先与时间优先的原则,选择报价者为受让方的交易方式。
5.债务承担式专利交易
在当代,由于有充分发展的市场经济条件做基础,专利权的经济价值作用十分明显。从而债务承担式专利交易是指专利权人将其拥有的专利权,在适当评估的基础上用于偿还其欠下的债务。这时专利权既作为交易对象,又起到了一般性偿债资产的作用。
6.期货式或期权式专利交易
期货式专利交易,指期货合约式专利交易,由期货交易所统一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专利的标准化合约。
发明专利由于其技术价值较高,因此能够更加客观度量我国创新能力,能够更加准确评价我国技术竞争力。近年来“高价值发明专利”一词不断被决策层、产业界提起,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知识产权特别是高价值发明专利的重要支撑。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高价值发明专利”给出了定义,明确将以下5种情况的有效发明专利纳入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统计范围:(1)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2)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3)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4)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5)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更好地保护和激励高价值专利,并首次将“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预期目标为从2020年底的每万人6.3件,到2025年增加到每万人12件。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
1、申请阶段
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具备有说明书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
2、审查阶段
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并且针对明显实质性问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答复。
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像发明专利申请一样的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并包括审查下列各项: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款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款、第三十三条、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或第四款关于新颖性与实用性规定的;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或第四款、第三十一条款、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专利局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3、授权阶段
(1)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2)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专利在中国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