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展台的规定。高度限制:展览会对展架及展品都有限制规定,尤其对双层展台、楼梯、展台顶部向外延伸的结构等限制更严,限高往往不是禁止超高,如果办理有关手续并达到技术标准,有可能获准超高建展台、布置展品。开面限制:很多展览会禁止全封闭展台,如果展台封闭,展览会就失去展示作用,参观者就会有抱怨,但是展出者需要封闭办公室、谈判室、仓库等,因此,协调的办法一般是规定一定比例的面积朝外敞开。这个比例一般是70%,允许30%以下的面积封闭。
有关展品的规定和限制。主要是对异常展品包括超高、超重展品的规定。只要采取适当措施一般都可以解决。比如限高,只要展馆高度足够,就可以与展馆商量解决;超重展品可以使用地托,分散单位负荷。比较常见、难解决的问题是展馆卸货大门的尺寸,这是自然限制。超高超重展品一般需要先于其他展出者的展品进馆。如果遇有任何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尽早与展览会组织者或展馆所有者商量。这类展品对展览会通常有宣传价值,因此,组织者会愿意积极协助。有些展览会考虑,会限制操作机器。对于武器,一般都有专门的规定,且手续都很麻烦。
展台反映参展企业形象、能吸引观众并留下印象,展品能体现出特征、优势,并能方便参观者观看是成功的设计。如果是宣传展览会,这样的设计便达到了目的。但是如果是贸易展览会,设计还未达到终目的。在贸易展览会上,展览是开展贸易的手段。展台是参展企业开展贸易工作的环境,展台本身并不是目的;同理,展品是参展企业开展贸易的工具,展览产品本身也不是目的。
展台富有吸引力,令人赏心悦目,给人以良好的感觉,使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展台设计有很多因素,需要用艺术手法去组合这些因素,使其能产生的视觉效果和良好的心理效应是展览设计的基本要求。如果参展企业是一个大公司,就不能将其设计成摊贩形象;如果参展企业想显示在航空领域的霸主地位,就不能将其设计成航模玩具厂的感觉。设计人员需要有用具体的手段表现出抽象的展览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