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基本要求:
生产基地在近三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禁用物质;种子或种苗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生产基地应建立长期的土地培肥、植物保护、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风蚀及其他环境问题;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污染;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审查体系,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二、加工和贸易基本要求:
原料来自获得有机认证的产品和野生(天然)产品;获得有机认证的原料在终产品中所占的比例不少于95%;只允许使用天然的调料、色素和香料等辅助原料和有机认证标准中允许使用的物质,不允许使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剂;有机产品在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的过程中应避免污染;加工和贸易全过程必需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包括相应的票据。
三、具体要求:
1. 生产基地在近2年(一年生作物)或3年(多年生作物)内未使用过《OFDC有机认证标准》中的禁用物质;
2. 种子使用前没有用任何禁用物质处理。禁止使用任何转基因的种子和种苗;
3. 生产基地应建立长期的土壤培肥、植物保护、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
4. 生产基地无明显水土流失、风蚀及其他环境问题;
5. 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必须避免污染;
6. 从常规生产系统向有机生产转换通常需要2—3年的时间,新开荒地及撂荒多年的土地也需经至少12个月的转换期才有可能获得有机认证;
7. 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审查体系,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